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2015年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晋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科,电话:2095572,电子信箱:5222064@qq.com。现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院在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及时公开公告,做到了信息真实,资源共享,截至2015年底,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要求公开了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机构职责、晋城市妇幼保健院内设机构、院务公开、便民服务等信息,工作动态方面主要公布了日常工作信息简报。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院设立晋城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及时更新新闻动态、健康知识、医患互动等内容。充分利用晋城在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信息简报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来我院就诊,提供了各项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实时更新工作动态,为群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在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我院制定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院2015年度未接到群众网上来件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院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院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院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院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院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5年度,本院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院通过积极努力、认真负责、扎实有效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方式不够灵活、有个别情况时间不够及时、途径不够广泛,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的时效性、更新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便公众查询、检索。
     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
     3、强化服务,不断完善公开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联系我们

地址:晋城市凤台街2753号
(市内4路、8路、12路、27路公交车市妇幼院站下车即达)

0356-2095261

0356-2095386

jcsfyy@163.com

048000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