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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晋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八个 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科,电话:0356-2095261,电子信箱:5222064@qq.com。现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院在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及时公开公告,做到了信息真实,资源共享,截至2016年底,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要求公开了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机构职责、晋城市妇幼保健院内设机构、院务公开、便民服务等信息,工作动态方面主要公布了日常工作信息简报。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院设立晋城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及时更新新闻动态、健康知识、医患互动等内容。充分利用晋城在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信息简报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来我院就诊,提供了各项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实时更新工作动态,为群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在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我院制定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院2016年度未接到群众网上来件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院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院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院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院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院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6年度,本院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一些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价格热点问题,我院虽然利用电子屏幕、固定版面进行公开公示,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未设置价格公示渠道,导致服务价格未能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2016年,我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

2017年,我院将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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