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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山西省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科,电话:0356-2095261,电子信箱:5222064@qq.com。现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院在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落实,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及时公开公告,做到了信息真实,资源共享,截至2017年底,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完善了《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要求公开了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机构职责、晋城市妇幼保健院内设机构、院务公开、便民服务等信息,工作动态方面主要公布了日常工作信息简报。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院设立晋城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及时更新新闻动态、健康知识、医患互动等内容。充分利用晋城在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信息简报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来我院就诊,提供了各项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实时更新工作动态、简报,为群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在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我院制定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院2017年度未接到群众网上来件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院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院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院的相关部门。由于本院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三是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查阅还未实现动态链接。对一些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价格热点问题,我院虽然利用电子屏幕、固定版面进行公开公示,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未设置价格公示渠道,导致服务价格未能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

(二)改进措施

我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我院将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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